关于申报“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
搀扶项主张通知
鄂青办发〔20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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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视注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深刻贯彻省委、省当局关于推动创业推进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青年创业,以创业带头就业,团省委决定结合楚天都市报、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直接搀扶一批青年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提
1、春秋在18至35周岁之间,即将在将来半年内注册企业、不足肯定启动资金或在省内注册企业不超过3年、目前资金有肯定难题的青年创业者;
2、创业项目有明确的创业打算、有较好的市场远景;
3、讲诚信、无不良信誉纪录,自愿定期还款。
二、搀扶方式
1、资金搀扶:为每个入选“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的项目提供3万-20万元人民币的免抵押、免担保、免利钱、偿还式资金搀扶,赞助功夫为2年。
2、导师领导:为每个入选项目建设一名创业导师,尝试“一对一”创业领导。
3、跟踪服务:凭据创业青年的现实需要,为入选项目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融资、创业孵化、疏导进入工商网络等后续服务
三、执行步骤
“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分五年执行,每年一批,每批搀扶项目数量和赞助额度经评审确定。2010年首批“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搀扶项目执行步骤如下:
1、项目启动(2010年6月)。启动“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接受各级团组织的推荐报名和青年的自荐报名。
2、项目审核(2010年8月)。团省委、楚天都市报、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结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组织口试。
3、项目执行(2010年10月)。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口试,确定“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搀扶项目并进行公示;团省委与青年创业者签定搀扶和谈,并发放搀扶资金、建设创业导师。
四、申报要求
1、青年创业者可直接向团省委自荐项目,也可向其地点的视注州团委提出申请。
2、青年创业者申请项目搀扶,需提交《“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项目贸易打算书》(电子版可到“湖北青年创业网”(www.hbyee.org.cn)下载)、所创办企业工商交易牌照复印件及其他支持申报的有关资料(贸易打算书需提交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
3、各视注州团委要加强宣传,领导优良青年创业者积极申报项目搀扶,并当真做好项目汇总、初审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数量不限),于2010年7月25日前集中推报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曾辉达
联系电话:027-87232534
电子邮箱:hbybc888@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