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帐从业人员根基信息采集规划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东湖开发分辨局
关于管帐从业人员根基信息采集规划的通知;东湖高新区各企业及行政治业单元:凭据武汉市财政局武财会【2010】541号关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管帐从业人员根基信息采集规划的通知》要求,管帐人员信息采集通过沉新登记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分集体采集和幼我填报两种方式。
1、集体采集:各行政治业单元、高新技术企业在岗管帐人员采取集体采集方式进行。由各单元组织管帐人员登陆省省财政厅公家网,点击管帐从业人员根基信息采集链接,下载表格并当真阅读填表须知,务必依照体式要求录入有关信息,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东湖开发区财政分驹祗业科,纸质版应加盖单元公章。有关单元该当真检验管帐人员的有关证件,并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掌管。依照《管帐法》有关划定,从事管帐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管帐从业资格证书,各单元不得任命(聘用)不具备管帐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管帐工作。
2.幼我填报。由管帐人员自行登陆省财政厅公家网,点击管帐从业人员根基信息采集链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档案号后,填报有关信息。填报前必须当真阅读填表须知并承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掌管。对信息不实者已经发现,将进行端庄处置。
二、有关要求:管帐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是实现全国管帐人员根基信息联网的基础工作,请各单元和幼我务必引起高度器沉。
三、功夫要求:
; 集体采集单元请将纸质和电子版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送东湖财政分驹祗业科。; 联;系;人:程文贵黄海航
; 联系电话:67880163
武汉市财政局东湖开发分辨局
2010年11月29日;;附件:1.湖北省管帐从业人员根基信息采集答疑

